在反*扫黑案的审理中,*俊杰被指控从2005年到2009年,共收受贿赂金额148万元人民币和10万元港币。其中仅长春亚泰给*俊杰的好处,就多达64万元,江苏舜天也给了35万。而10万元港币则涉及到2007年曼联的一场友谊赛。那年7月曼联到澳门与深圳上清饮进行一场友谊赛,执法裁判正是*俊杰。跟*俊杰关系很好的周伟新赛前授意让深圳上清饮先开球,然后自己在境外*球站*球,赛后周、*二人各从中分得10万港币。
马未都:北大遭“踢馆” 反应过于激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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